上海、深圳疫情防控有最新消息!
今起,上海分区分批实施核酸筛查、封控,深圳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上海今起分批核酸筛查、封控
3月27日晚间,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综合前几轮核酸筛查情况并经专家评估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28日5时起,上海市以*浦江为界分区分批实施核酸筛查。第一批,浦东、浦南及毗邻区域(包括浦东新区全区,奉贤区全区,金山区全区,崇明区全区,闵行区浦锦街道、浦江镇,松江区新浜镇、石湖荡镇、泖港镇、叶榭镇)先行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4月1日5时解封。同时,浦西地区重点区域继续实施封控管理。第二批,4月1日3时起,按照压茬推进的原则,对浦西地区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4月5日3时解封。
二、封控区域内,住宅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卖、快递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住宅小区。
三、封控区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外,均实行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外卖快递人员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正常出行。
四、封控区域内,所有企业实施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交通、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除外。
五、封控区域内,暂停公交、地铁、轮渡、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经各区*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其余车辆非必要不上路。
六、上海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封控期间应需要提供平价主副食品供应。要畅通绿色通道,保障市民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各区、各街镇和各社区要落实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群众诉求。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所在街道社区或单位通知要求,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筛查。期间如未参加核酸筛查,随申码将被赋“*码”;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市第一批封控区域交通有这些安排
上海市交通委介绍,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3月28日5时—4月1日5时第一批筛查区域封控期间,上海市地铁、公交、轮渡、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等有以下调整:
封控区域:第一批筛查区域。
封控时间:3月28日5时—4月1日5时
轨道交通:封控区域内的所有轨道交通站点均封站停运。此外的轨道交通线路仍维持正常运营。
公交行业:封控区域内的所有公交线路(机场线另行安排)停驶;过境封控区域的公交线路绕行;开往封控区域内的公交线路缩线运行。
机场线:机场环一线、机场八线停运;机场一线、机场二线、机场四线、机场五线、机场九线、机场守航夜宵线正常运营;机场七线由浦东机场缩线至龙阳路下客站。
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禁止在封控区域行驶及从事营业性经营活动(配发通行证的部分巡游出租汽车可在机场七线龙阳路下客站从事在浦东新区区域内的上客业务)。各巡游车预约调度平台、网约车平台暂停承担跨上述区域的预约业务。
道路旅客运输:省际客运、市内包车在封控区域内停运。
金山铁路:全线停运。
*浦江轮渡、三岛客运:全线停运。
上交所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出台30项措施
3月27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出台30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
1.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本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上市委审议会议按照既定程序正常推进。
2.加强线上沟通咨询保障。项目申报及回复过程中,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预约沟通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可以申请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咨询。
3.放宽申报等相关文件的签署要求。发行人、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时,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
4.适当放宽审核问询回复时间。发行人、中介机构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中止审核,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准备审核问询相关问题的核查回复。
5.提供“云上市”服务。鼓励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行上市时间,本所提供免费网络直播上市仪式服务,并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补办现场上市仪式。
6.优化网上网下路演方式。鼓励发行人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开展免费网上路演,通过互联网、电话方式等线上方式开展网下路演。
7.设立24小时发行承销业务咨询热线。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主承销商日常业务操作和公告披露,本所设立发行承销业务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发布发行承销业务操作清单。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8.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疫情防控期间,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时段延长至晚上23:00。
9.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年年度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办理延期至年4月30日前披露。确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年度报告或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困难的,请及时联系本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10.增加邮件、传真等公告提交方式。上市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使用EKey通过日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
11.放宽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形式要求。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或者提交相关说明。
12.支持线上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13.加强对线上业绩说明会的技术支持。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互联网平台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加强交流,增进投资者信心。本所推出路演与上证云SDK对接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和信息商APP参与业绩说明会。
14.设立24小时信息披露操作业务咨询热线。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操作业务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本所设立信息披露操作业务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
三、债券业务服务
15.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特事特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融资服务工作。
16.适当延长项目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和中止时限。发行人确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财务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延长有效期。
17.放宽文件签章等报送要求。因疫情原因无法获得相关签字、盖章的,可先由主承销商出具说明,后续及时补充提交签字、盖章文件。
18.优化现场业务办理方式。簿记建档可根据疫情情况,仅安排簿记管理人作为现场参与人员。投资者可依据文件约定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申购订单。
19.配合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按照财*部及疫情相对严重省(区、市)*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地方*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业务、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四、其他业务服务
20.确保市场交易通畅安全。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和优化工作,持续降低订单处理时延,改进市场投资者体验。整合会员前端软件,降低技术系统的复杂程度和市场维护成本。统筹优化相关业务测试排期,减轻市场机构技术测试负担。
21.全面启动线上咨询培训服务。针对各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全面开展远程咨询、在线培训和宣讲等活动。增加“浦江大讲堂”线上公开课数量,丰富课程内容。市场参与主体可直接进入公开课专区进行学习浏览,无需额外注册。
22.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及企业的服务力度。加强对接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及直接参与抗疫的领*企业,及时了解困难及诉求,做实做细投融资相关服务工作。逐一了解疫情严重地区拟上市和上市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加速申报,实现即报即审即发。
23.支持会员采取措施确保业务平稳运作。加强与会员单位沟通,了解疫情对会员客户交易管理工作的影响并及时协助解决。支持会员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客户交易管理和监管协同工作。会员单位因疫情防控导致监管函件无法及时回复的,可向本所申请适当延长时间。
24.支持基金、期权做市商等有序开展业务。支持基金、期权做市商积极实施流动性服务和做市服务业务,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对因疫情存在实际困难的基金、期权做市商履行报价义务,适当予以调整相关标准。
25.加强ETF基金管理人专项通道服务。进一步优化ETF运营、信息披露专项通道服务,保障基金管理人日常业务操作和公告披露。
26.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当事人可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已有材料,并接收反馈材料补正意见,待全部电子版材料确认齐全后,通知当事人一次性寄送书面材料,降低市场成本。
27.灵活开展纪律处分、复核听证工作。确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在纪律处分和复核程序中,可以申请远程视频听证、延期听证以及延长证据材料提交时限。
28.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投资者可通过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