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据央行网站消息,财*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策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34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自年11月7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图片来源:央行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