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重庆市已正式出台《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起到年底,我市农村贫困人口患食管癌、胃癌等九种大病将获得专项救治。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所涉及的救治对象为“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对以上人员的九种大病可获专项救治,分别是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据了解,我市将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大医院,对于疑难危重医院的,可转入具备诊疗条医院。同时组织9种大病的市级专家组,通过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查房、培训指导、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6种技术医疗帮扶模式,提升县域内救治水平和医疗质量。
对符合标准的患者将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具体包括,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即时结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
《方案》实施后,在基本医保报销的范围内,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10%。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纳入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60%。
对于医保目录外的大额费用,各区县还将通过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进行分档按比例报销。此外,扶贫和民*部门还将对不同类别贫困人口资助购买“精准脱贫”和“惠民济困”商业保险,对医保目录外的大额费用按规定赔付。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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