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交易细则》)并向市场征求意见。同时,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
首先,我们要知道,两个《交易细则》都是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
沪市可转债细则的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