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15日,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更名公告发布。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年12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亿元(含)的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债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