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解析(下)
在文章中,晓闲解析了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前一部分——现金流入的相关概念,在今天的文章中,晓闲将介绍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后半部分——现金流出。
下面开始谈这个话题的正题。
二、现金流出
现金流出角度是指,在一个周期中,在企业的筹资活动中有哪些类型的现金流出。
因此,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筹资活动,这里,晓闲还是会按照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类型来给大家介绍——啥叫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其具体类型如下。
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是指当期企业向外界偿还所欠的一些欠款。
这里的欠款一般既包括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借的借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同时,还包括企业偿还以前发行的债券的款项。
对于企业而言,这里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偿还总的债务
在现金流量表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这个科目是指一段时间内企业累计偿还的债务。
晓闲将用下面举例来解释其意思。
如果在年12月31日,某个企业累计所欠的银行借款和债券总额为12亿元人民币,年企业分多次归还了欠款且借了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a.年2月11日,企业偿还银行借款5亿;
b.年2月28日,企业从银行借款3亿;
c.年3月15日,企业偿还债券5亿;
d.年3月31日,企业从银行借款5亿;
在今年上半年,企业累计进行了以上借款和偿还借款的活动,其结果就是到年6月30日,该公司依然欠款10亿人民币。
那么,在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该如何记录企业今年上半年的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呢?
答案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0亿元人民币。
B.应包含利息吗?
按照晓闲前面对这个科目的概念的解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其实就是还借款的总额。
大家都应知道的是,不管是银行借款,还是债券类负债,都是有利息的,企业需要向其债主支付利息。
如果大家对这个观点不熟悉的,请自行百度,或者去查我在两三个月前缩写的关于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的文章,其中有关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解释,大家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由于借款和债券都是有利息的,那么,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中所记录的现金支付是否包含了相应的利息支付呢?
答案是不包含支付的利息,当然,这个科目也并不表示企业不用支付利息。
为什么这个科目不包含支付的利息呢?
一方面,这个科目属于会计准则的约束要求,所以,将利息放入这个科目就与会计准则相违背了;
另一方面,在现金流量表中存在一个专门的科目用于记录支付的利息。
C.支付时间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的债务的周期问题。
现金流量表按照现金流动的时间节点作为评价依据。
在一个时间范围内未发生的现金变化,不管其影响如何,那么,这笔债务偿付都不应记录在这个周期范围内;
而不管因何原因,产生何种影响,资金流动发生在这个时间区间的,一律应当记录在这个周期内。
下面举例说明一下其意思。
为简化所见,这里我只从借款或者发行债券的角度进行说明。
某公司年欠银行12亿元人民币,该银行借款应当在年10月1日前偿还12亿的总欠款。
但是,该公司遇到的问题是资金链紧张,无法按时偿还这笔借款,同时糟糕的是,公司又没能从外面搞到钱。
最终,该公司与银行约定该公司在年10月30日前偿还全部欠款。
企业最终的偿还方案如下:
年12月30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5亿,不含利息;
年2月11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4亿,不含利息;
年4月19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3亿,不含利息;
那么,我们在对该企业做现金流量表时,应该按照下面的方式去做记录:
年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亿;
年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7亿。
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从字面意思上看,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理解起来也很简单。
这个概念可以理解为公司对外支付现金股利以及支付有息负债的利息。
其含义包含2个方面,分别是现金股利,负债利息。
晓闲在第一部分曾说过,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是不包含利息支付的,那么,利息全部就放入这一项中了。
A.负债利息
由于这个科目包含了企业对外支付的利息,因此,如果我们在制作现金流量表,需要注意分清楚支付的多少是利息,多少是本金。
当然,通常情况下,要想区分二者其实很简单,这里稍微解释一下。
比如某企业前期发行债券,发行总额是10亿,年利率是3.5%,计单利,债券存续周期是5年,到期一次还本。
那么,企业前面4年每年支付的利息应为0.35亿,偿还本金为0;最后一年支付利息也为0.35亿,偿还本金为10亿,利息与本金一次性支付。
我们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该按照如下形式做记录:
前4年,每年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0.35亿;
最后一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也为0.35亿
请注意,如果负债的利息是按年支付的,那么,每个年度我们都只能将当年支付的利息记在当年,不可跨年做记录。
当然,如果大家套用到个人放贷中去思考这个问题时,这个问题将变得复杂一些,具体的方式请大家按照本文的例子进行尝试,原理一样,只是稍微复杂一些。
B.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一种常用的股利分配形式,一般在上市公司的报表中比较多见,不过,在一般的非上市公司中也可以见到。
在现金股利这个概念中,我们必须要注意:在这个科目下的股利一定是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形式发生的。
虽然有很多公司会发放现金股利,但是,还有很多公司发放股利,但是,却不是用现金的形式。
比如某公司宣布今年10月份对外分红,但是,其形式是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形式发放,具体来说,就是该公司不用现金向你付分红,而是选择将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变成公司的股本,同时将增加的股本按照你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而给你相应的股份数。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为,你拿到了分红,因为你所有的股份增加,但是,这些分红并不是现金的形式发放的。
除了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放分红外,某些企业还有可能将账上留存的净利润转变成资本公积或者股本的方式进行分红。
不管是哪种形式,以上的分红方式都是非现金形式。
那么,对于这种非现金方式分红的模式,虽然企业获得了分红,但是,企业并没有获得现金股利。
因此,这种情况对现金流量表中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没有任何影响。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分红是以发放现金的形式进行,比如该企业今年赚了20亿,将20亿全部发放为现金股利,那么,这种现金股利就应当记录在这个科目之下。
记录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0亿。
总的来说,这个科目是对支付的利息与分配的现金股利的综合结果,我们在实际计算时,并不能只考虑其中一项。
比如说,某企业今年对外支付现金股利10亿元人民币,偿还负债利息为3亿元人民币,那么,支付的利息与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当记录为13亿元人民币。
3.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这个科目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科目,而是前一个科目的一个子项。
换句话说,其实前一个科目已经完全包含了这个科目。
一般情况下,这个科目会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突出显示。
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少数股东属于一个不同于母公司的概念,少数股东的权益可能是有很大比重的,需要特别强调。
关于少数股东的概念,晓闲在文章中进行了解释,这里不做过多说明,如对少数股东的概念不理解,请回去阅读上周的文章。
这个科目的意思是公司A的子公司B向该子公司B的少数股东C支付的现金股利的总和。
对于企业来说,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可能是0,也有可能不是0。
其结果取决于公司的子公司是否进行了分红,而且是否对少数股东进行了分红,且应当是现金分红。
如果该子公司并没有进行现金分红,那么,这个科目就应当为0。
从分析的重要性角度看,这个科目属于一个子科目,其重要性比较低,一般不用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