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规定,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债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10%。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债券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债券存续数量的10%,因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者进行债券购回,以及其他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导致的被动超标除外。此外,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于同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的总数量,不得超过相关债券存续数量的25%。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