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资本论》中“虚拟资本”的内涵是什么?总的来说,《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内含虚拟资本的存在形态、表现特性、蕴含特质、运行机制、客观效应等方面的内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较为系统全面地分析论述了虚拟资本理论,将虚拟资本内在生成及表现形态在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形态及期票、汇票等信用票据形态两层面展开。
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论述,层层递进,作为资本形态的时代表达,虚拟资本在保持资本增殖本性及风险属性的同时,还具有虚拟性及价格复归性等特性。这些特征在虚拟资本自身发展机制中呈现无遗,其价格机制是资本作为“特殊商品”这一经济现象所赋予的,同生息资本“价格规定”息息相关,其由货币到货币的运行机制简单却抽象,掩盖了资本增殖的真正源泉,这同时构成了虚拟资本积累机制的核心环节。
众所周知,虚拟资本的增殖性是对资本本性的传承,相较传统资本形态,虚拟资本具有增殖层面上的特殊性。虚拟资本的增殖更具隐蔽性、扩张性,相应地,其增殖的风险性也就更大,这在进一步呼应马克思对资本自我否定性的历史发展趋向的同时,也照应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根本方法论在分析虚拟资本存在及发展过程中其效应二重性的具体体现。虚拟资本对资本主义生产的两重性,即对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作用的正效应及为经济有序运行带来风险及危机的负效应,在整体历史的发展视域中实现统一。
一、虚拟资本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集中阐释了虚拟资本理论,对其生成、发展、运作的逻辑及形态展开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论述。从前述对其生成理路的分析中可以得知,货币虚拟化、信用及生息资本等对虚拟资本生成的影响因素在后者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信用元素,贯穿于虚拟资本其他生成元素存在及作用的始终。围绕虚拟资本的生成元素,结合《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对虚拟资本的集中阐释,可以发现,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生成的内在阐释逻辑在资本主义发展推进中于两条线索上展开,并在各自线索的梳理中分析了虚拟资本的具体形态。
二、“资本化”虚拟资本及其有价证券形态
资本的神秘性在由产业资本分离出借贷资本的进程中逐渐得以揭露,资本增殖的“自动性”观念在借贷资本独立化及普遍化趋向中深入人心,资本在借贷资本形态上取得富有创造性的属性。正是基于借贷资本的运行特性,经济活动中“有规则的”、“确定性的”货币收入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资本”根据平均利息率计算而得出的收益。马克思认同将该过程称为“收入资本化”的提法,他提出:“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会反复取得的收入按平均利息率来计算,把它算作是按这个利息率贷出的一个资本会提供的收益”,而这个含有“凭空而出”内涵的“资本”,称为虚拟资本。
这就是收入“资本化”逻辑线索中生成的“虚拟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晰形象地阐释了这一过程。他举例说,在年收入为镑,利息率为5%的情况下,通过收入的资本化划算,就有镑货币资本“凭空而生”,这一资本额能够当做是每年获得镑法定所有权证书资格的资本价值。这镑货币资本并非真正现实存在及作用的资本,而是资本化过程中“虚构”出来的资本。对于所有权证书的购买者而言,一定时期的镑收入相当于其所投资本按5%的利息率获取的利息。
其一,虚拟资本的存在及运行同产业资本等实体资本相对应,归根结底基于产业资本。前述可知,收入资本化建基于或承接于借贷资本的运作形态及演进过程,是在该过程中逐渐演化而来的,包括虚拟资本自行增殖的属性也是在借贷资本形态上的增强和升级。而借贷资本是货币资本在资本总循环中脱离的结果,换句话说,产业资本是借贷资本生成及存在的根基。
就这层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借贷资本是连接实体资本同虚拟资本的桥梁或纽带,也是理顺实体资本同虚拟资本关系的关键参照点。相对于产业资本等实体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存在及作用而言,虚拟资本则以现实资本的纸制复本形态面世,其是虚幻的、非真实的存在,更遑论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虚拟资本在形式上虽然同实体资本相对立,但仍具有资本职能上的完备性,能够实现价值增殖,持有象征虚拟资本的“纸制复本”,就可以定期获得收入,而对于这些持有者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资本投资。
其二,虚拟资本在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体现由有价证券等形态来承载。有价证券是一种债权证书,它是对持有者从投资中获得定期收入以及买卖证券的权利关系的表征,本身不存在价值,却有价格,能够在市场中转手买卖。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存在的主要形态之一,其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以股票、债券等形式展现。
债券和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是资本所有权证书,虽然其本身不存在任何价值,但却能够凭债权证书定期取得一定收益。马克思以国债为例,对虚拟资本的债券形态进行了阐释。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对借入资本的一种债务关系,投资者或债权人凭借债务凭证定期从国家税收中取得一定量利息。“这种资本,即把国家付款看成是自己的幼仔的资本,是幻想的虚拟的资本。”
其一,投资国债的货币额不再存在;
其二,这种对于投资者而言被称为“资本”的货币额并非真正以资本的身份支出。
因为在投资中只有将货币资金按照资本进行作用,该货币额才能最终转化或带来价值增值额。换句话说,国家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发放债券以积聚社会资金,本身并非为资本的职能化运行而服务,也即所筹资金并不是作为资本投入使用,相反,该资金已经由国家用于非生产性活动,诸如国内消费、国际支付等,货币资金在现实中已然不复存在。
虽然对于债权人而言,购买国债是一种资本投资,能够定期取得收益,类似于从生息资本中获取利息,而且投资者还可以在交易市场转让或买卖国债券,从而回收投资本金。但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一旦债券不能卖出,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相较国债,股票虽然同为虚拟资本的有价证券表现形态,但两者却存在诸多差异。
首先,投资股票的资金,无论是对于投资者还是投资对象,都是作为资本存在并作用的。股票作为虚拟资本展现形态集中体现在其转卖过程中的股票价格上。同国债一样,股票也可以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转卖,这一过程没有改变股票的性质,却使股票作为一种独立的价值运动在经济活动中呈现。同时还为股票资本的“双重性”加深了一种“假象”,似乎股票在转卖过程中兼具了对剩余价值索取权利及拥有现实资本增殖职能的双重性,而后者作为一种“假象”存在。
正是昭示股票作为虚拟资本形态的关键,因为股票作为商品在转卖过程中,其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尤其是企业利润率和市场利息率,这在为股票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性定下基调的同时,也为其价格的虚拟性准备条件。我们知道,投资股票的资金作为企业中现实资本进行运作,但只要该资本所带来的利息超过它所代表的资本存入银行的利息,即企业提供的利润率高于市场利息率,股票就可以超过企业中现实资本量进行转卖,而其市场价格是资本化的收益,是依照当时市场利息率划算而来的“幻想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