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财网
央行数字货币(CBDC)有多种设计方案,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CBDC是批发型还是零售型。
批发型CBDC的使用限于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不面向公众。零售型CBDC也被称为一般目标型,其使用面向公众。从主要中央银行的CBDC项目看,有的以零售型为先,比如中国人民银行的DC/EP。有的以批发型为先,比如加拿大银行的Jasper项目、新加坡金管局的Ubin项目、日本银行和欧洲央行的Stella项目。国际清算银行对全球66家中央银行(对应全球75%的人口和90%的经济产出)的调研发现,15%的中央银行在研究批发型CBDC,32%的中央银行在研究零售型CBDC,近一半的中央银行在同时研究批发型和零售型CBDC。
我认为,随着CBDC设计方案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逐渐达成共识,CBDC项目需要做出的最重要选择是以批发型还是零售型为先。这个选择将决定CBDC的目标应用场景、设计和开发路径以及推行策略。
一、CBDC设计方案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在任何国家,CBDC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设计方案中需要考虑多个问题。世界经济论坛(WEF)从要解决的问题、电子支付生态、CBDC形态、运营风险、金融普惠、数据保护、监管合规、宏观经济和金融风险、CBDC设计要素、技术选择和相关风险、治理机制以及实施策略等层次讨论了CBDC设计方案要考虑的问题。我认为,经过过去6年多的研究和试验,一些核心问题已逐渐达成共识。
CBDC是中央银行数字形式的负债,是法定货币的一种新形态。既然CBDC是中央银行的负债,它替代的只是基础货币,而不是商业银行存款等其他层次的货币。
这引申出两层含义。
第一,基础货币包含现金和存款准备金,CBDC对两者都可以形成替代。CBDC替代现金,对应着零售型CBDC;CBDC替代存款准备金,对应着批发型CBDC。
第二,所谓“CBDC替代M2”之类的说法在逻辑上很难成立。商业银行的一些负债工具(比如存单、债券)可以Token化,但这与CBDC不是同一概念。
CBDC发行有两种模式。
第一,需求驱动模式。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购买CBDC。比如,在中国人民银行DC/EP方案中,在发行阶段,中国人民银行扣减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等额发行DC/EP;在回笼阶段,中国人民银行等额增加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注销DC/EP。
需求驱动模式主要有两点好处。首先,商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决定CBDC发行和回笼的数量和节奏,使得CBDC能更好适配市场需求。其次,CBDC发行和回笼不影响基础货币总量,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偏中性。
第二,供给驱动模式。比如,中央银行用CBDC在公开市场上从商业银行处买入债券和外汇,以及中央银行用CBDC向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在这个模式下,中央银行决定CBDC发行和回笼的数量和节奏,并且CBDC发行和回笼意味着基础货币总量的增减。从主要中央银行的CBDC项目看,需求驱动模式占主导地位,CBDC“基于%准备金发行”这一原则得到了普遍遵循。
在CBDC发行和回笼中,中央银行的交易对手可以是商业银行,也可以是公众。前者对应着二元模式(也被称为双层经营模式):CBDC发行和回笼发生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公众通过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交易来获取并存回CBDC。后者对应着一元模式。一元模式对中央银行CBDC系统的要求较高,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会形成较大冲击。因此,主要中央银行的CBDC项目普遍遵循二元模式。
对二元模式有两点说明。第一,零售型CBDC普遍遵循二元模式。在CBDC的使用面向公众时,公众也是从商业银行处间接获取CBDC,而非从中央银行处直接获取CBDC。第二,二元模式的一种变种是所谓的合成型CBDC。在合成型CBDC中,数字货币是某一发行机构的负债,但基于该发行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
CBDC可以采取Token范式,也可以采取账户范式。账户范式采取中心化管理方法,用户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即证明“你是谁”),账户范式下的交易是分层级的。Token范式可以采取去中心化管理方式,开放性更好,用户需要证明自己知道某些特定信息(比如私钥),Token范式下的交易是点对点的。主要中央银行的CBDC项目以Token范式为主,比如Jasper、Ubin、Stella,DC/EP本质上也属于Token范式。也有一些CBDC项目采取账户范式,比如冰岛的Rafkróna、巴哈马的SandDollar、厄瓜多尔的DineroElectrónico。采取账户范式的CBDC项目一般属于零售型。批发型CBDC替代存款准备金,而存款准备金基于账户范式,并且已经是数字化的,所以批发型CBDC采取账户范式的意义不大。
CBDC是否付息是一个仍在争论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如果CBDC的目标是替代现金,那么CBDC应该像现金一样不付息。也有学者认为,如果CBDC能完全替代现金,那么CBDC利率将成为一个从中央银行“直通”公众的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特别是在中央银行面临名义利率的零下限时,CBDC利率可以成为实施负利率的工具。
主要中央银行的CBDC项目倾向于不付息,有以下原因。
第一,现金尽管在设计、印制、投放、回笼和防伪等方面会消耗大量成本,也为一些非法经济活动提供了便利,但现金对网络连接以及现金使用者的专业知识和软硬件设备等没有要求。因此,大部分国家没有用CBDC完全替代现金的计划,用CBDC利率来突破名义利率的零下限的意义不大。
第二,CBDC利率作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不少未知问题,不可轻用。
第三,CBDC如果有离线支付功能,会为利息计算带来挑战。
第四,CBDC利息收入如果要报税,会破坏CBDC的匿名特征。
以上讨论了CBDC设计方案中一些逐渐达成共识的问题。总的来说,主流的CBDC设计方案将具有“M0替代、基于%准备金发行、遵循二元模式、采取Token范式、不付息”等核心特征。CBDC设计方案中仍未有共识的问题就是以批发型还是零售型为先。需要说明的是,零售型CBDC也包含批发环节,但批发环节只针对CBDC发行和回笼,而非CBDC在证券交易和跨境转账的应用。
二、零售型CBDC研究情况
零售型CBDC近期成为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