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起步较晚,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明显落后于国外商业银行。本文分析了JS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JS银行碳信贷业务的发展建议。
JS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一)JS银行简介
JS银行是总部设在北京的国内领先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中国JS银行于年10月设立。JS银行于年10月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年末JS银行的市场价值约为.2亿美元,在世界上市银行中排名第五。在英国的《Banker》杂志上以一级资本排名的年全球强银行名单中排名第二。
JS银行自年成立以来发展迅速,拥有稳定而庞大的客户基础,营销覆盖全国主要地区。位列“福布斯全球企业强”第4位、年《亚洲品牌强》排行榜第29位、美国《福布斯》年“全球上市公司强“排行榜排名第4位。
JS银行拥有家分支机构和名员工,服务于数亿个人和公司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产业的大企业及多家高端客户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在29个国家和地区有商业银行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所有水平上都有个海外机构,在基金、租赁、信托、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投资银行、期货、养老金等各种行业都有分公司。
JS银行正致力于实现短期和长期利益的整合,通过加速全面银行集团、多功能服务、集中开发、创新银行、智能银行的变革和开发,成为最有价值的创造性银行,统一商业目标和社会责任目的,最终目标是使顾客、股东、社会和员工的利益最大化。
(二)JS银行碳信贷业务探索与发展
1、从绿色信贷到碳信贷
年,JS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JS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年-年)》规定了绿色信贷发展战略的三大任务分别是:加快落实推进绿色领域的事业开发,防止环境和社会风险,提高社会责任性能。随着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JS银行将积极实施监管当局的国内政策和要求,改善生态文明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的建设,与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所持续合作,创新推出一系列碳信用产品。例如,JS银行为北京环境交易所开立一般性存款账户,向其提供碳交易结算、老旧汽车补贴、汽车卡分期等业务,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为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立一般性存款账户和E商贸通专业结算账户,与其签署亿元的“低碳产业发展与碳金融中心建设授信协议”,并与华能武汉电厂签订3亿元碳质押贷款合作协议,将碳排放权质押作为风险缓释措施。年末,JS银行创新推出“飞驰绿鑫”绿色投融平台,充分融合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为了因地制宜的探索不同区域、不同条件下绿色金融发展的差异化问题,JS银行在浙江嘉善、浙江湖州、广东花都、重庆万州、上海青浦、苏州吴江等地设立总行级绿色金融试点行,充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和生态环境现状制定出不同的绿色金融服务方案。例如,广东分公司参考产业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向上游及下游企业提供信用资金支持的“绿色供应链e销通”产品,以及“排污权质押贷款”、“绿色城市环保支持贷”、“现农贷”、“绿色养殖支持贷”等其他新型绿色信贷产品;重庆分行江西分行为了解决绿色能源补贴发放周期过长的问题,将绿色能源补贴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来提供资金支持;重庆分行为支持《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年)》,创新推出“巫山脆李贷”、“山城助农贷”、“金猪贷”等产品,将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有机结合;贵州分行设计绿色资产证券化服务方案支持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两湖一河”项目、垃圾发电、污水处理等利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的绿色金融项目;山东分行建立寿光蔬菜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整合蔬菜产业需求信息,将绿色金融与新农业结合发展。
2、JS银行碳信贷业务案例
(1)宁波分行光伏项目
宁波市某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当地某企业将渔业与光伏电站结合在一起,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建设滩涂光伏电站,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不仅能够推动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和设备产业的发展,对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和能源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宁波分行在了解到客户需求后第一时间组建成立专家团队,通过上下联动,针对当地能源发展优势与该企业资产规模、生产管理、技术研发、项目建设、融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出具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该项目的投放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绿色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更好地发挥了财政资源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支持作用。通过本次项目合作,JS银行也更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地位和职责,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业绩观,加大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发挥“加速器”作用。新增绿色信贷投放为后续营销公司其它太阳能发电项目垫定基础;优化了信贷结构,提高了绿色信贷在各项业务中的占比,有利于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建立优势地位,提升同业竞争能力。
(2)云南分行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澜沧江作为国家实施“西电东送”战略重点开发的水电基地和国家“十四五”重点规划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澜沧江云南段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在国家战略规划层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云南分行是首批绿色金融试点分行,充分考虑到清洁能源项目给公众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打通三级联动绿色通道,以实际行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于年6月28日独立承销发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碳中和债/乡村振兴)”5亿元人民币。推出我国首笔“碳中和+乡村振兴”双贴标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帮助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减少碳排放、助力环境保护等。按照投资比例折算,本期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为13.61万吨/年,节约标准煤为8.19万吨/年,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0.01吨/年,氮氧化物减排量为52.15吨/年,烟尘减排量为10.16吨/年。用资金的力量,为了保护云南省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社会的所有相关人员,共同构建“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的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模式。
(3)重庆分行应收账款债券融资项目
重庆市某公司从创立之初就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经营主旋律,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当做口号,期望在绿色发展道路上走出自己的特色,为同业树立典范。但由于公司有大量闲置的林权资产,且用其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率偏低,这些闲置的林地无法变成流动资金被有效利用,这成为公司发展的一个难点。重庆分行对于该客户的资产负债结构、发展现状、经营痛点和资金需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向上级机构抽调专业人才组建项目团队,迅速与现有信贷产品相匹配,结合目前对于绿色企业的优惠政策,最终为客户制定出独有的绿色融资方案。该方案将该公司未来二十年的近5万亩林权租金应收款当做资产基础,主承销商为重庆分行,于背景金融资产交易所为该公司注册了绿色应收账款债券融资计划总金额合计8亿元人民币,资产盘活率高达72%。该公司林地树种包括柏树、马尾松、慈竹、杉木等,经测算,这些树种平均每亩林地可转化二氧化碳含量高达60.7吨。该项目的成功落地,对于转化氧气、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滋养水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JS银行碳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
1、碳信贷的实践经验还比较缺乏
国内商业银行对于碳信贷业务的探索起步较晚,受全球环境现状和国外绿色金融蓬勃发展的现状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也纷纷开始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基本国情的差异性较大,国外商业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的历史经验虽具有参考性,但从经济发展、组织战略、准入规则、盈利模式等方面都无法完全照搬,这对于我国发展碳信贷业务来说是很大的挑战。且国内碳信贷业务发展较早的商业银行对于业务流程没有统一的标准,我国目前也没有严格的政策进行规范化管理,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合理化市场竞争都是不利的。
国内各商业银行开展碳信贷业务的道路比较坎坷,前期实践较早的商业银行由于缺乏前车之鉴,在探索的过程中花费极高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风险成本,尤其是对于信贷风险的把控程度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政策保护,使得早期进行业务探索的商业银行发展速度缓慢。目前正值碳排放权交易发展的成长期,包括JS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也应当跟随这场热潮开展碳信贷业务,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对于国外成熟的经验或者非国有银行的经验不能完全照搬,应当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和发展预期制定合适的推进方案,最大程度缩短探索过程以占领市场。
2、碳信贷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商业银行归根到底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碳信贷业务相对于传统信贷业务来说过于前卫,具有风险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和风险防控角度考虑会降低开展碳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且目前我国对于碳信贷业务缺乏鼓励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在“双碳”经济目标的指引下,国家应从税收减免、财政贴息、风险分散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只考虑自身利益的商业银行进行政策约束,创造良好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
绿色低碳项目运营周期较长、风险不可控因素较多。目前国内尚无成熟的关于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制度标准和激励政策,商业银行针对绿色低碳项目进行资金投入在短期内无法获得汇报,这对于以盈利为主的商业银行来说增加了经营的不确定性。而且商业银行在发展信贷融资时如果过多或者过高标准的对企业的环保要求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客户流入其他商业银行,从而造成利益流失。
3、碳信贷相关人才缺乏
由于绿色金融关联的因素较为复杂,国内学者的研究经验相对于国外还不够丰富,且该业务需要同时精通环境问题与经济问题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导致这一新兴领域的人才比较匮乏。人员短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我国商业银行碳信贷业务的发展,在大环境的压迫下,我国急需绿色金融相关人才培养与储备。碳信贷业务是基于生态环境保护这个长远的国际议题而发展起来的绿色新金融模式之一,该业务对从业者的要求不仅限于熟练掌握信贷融资方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是要求从业者全方位的了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体系标准和发展方向,才能充分将碳信贷与绿色发展融合起来,这就需要一个专业的研究团队和完整的理论课程培训。目前,JS银行在总行层面设有绿色金融业务部门负责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传导、业务发展、业务审批等,同时在重点发展区域的分行设置绿色金融相关部门,依据当地经济和环境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绿色金融业务。但环境问题是全国乃至全球问题,且绿色低碳项目运行周期较长,短期内无法看到成效,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因此试点发展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适合碳信贷业务拓展,JS银行必须提出更加高效的、有针对性的碳信贷业务发展方案,这就需要从业者有更高水平的理论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目前在我国的高等院校中关于绿色金融和碳信贷的理论课程还不够全面,这就对JS银行的绿色金融和碳信贷相关的培训有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现场培训外,JS银行设有专门的《JS大学》网络学习系统可以供学员反复观看学习,但由于我国碳信贷业务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国内商业银行碳信贷业务体系尚未成熟,因此行内学者缺乏完整和成熟的实践学习途径,无法有效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碳信贷产品种类整合不够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主要分为为绿色低碳环保企业直接提供贷款和为CDM项目参与者提供贷款两种模式,JS银行绿色信贷业务主要以前者为主,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征进行创新,比如广东分行的“排污权质押贷款”、“绿色城市环保支持贷”、“现农贷”、“绿色养殖支持贷”,重庆分行的“巫山脆李贷”、“山城助农贷”、“金猪贷”等。但这些产品普适性较低,仅针对特定地区的特定产业,无法让更多的行业、更多的企业了解JS银行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持,从而满足更多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
通过对JS银行绿色金融案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目前JS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目标客户多为大型企业,涉及到的绿色项目范围也比较大,对于碳信贷产品没有单独的产品类型划分。这对于一些尝试开展绿色项目且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来说十分不利。包括JS银行的在内的其他商业银行对于碳信贷产品很少会有明确的产品划分,所开展的绿色金融项目也并不是都涉及碳减排方面,对绿色信贷的投放也没有统计碳信贷规模占比,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低碳企业的发展,影响了双碳目标的达成。
5、商业银行碳信贷业务和服务缺乏创新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碳信贷业务较为单一,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碳信贷,即为低碳环保企业直接提供贷款,二是CDM碳信贷,即为CDM项目参与者提供贷款。前者业务较为简单,也是大多数国内商业银行前期开展业务的必经阶段,主要集中在中国银行、中国JS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他们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企业实行“一刀切”政策,停止对其发放贷款,对于涉及低碳环保的行业优化审批流程或给予优惠的利率政策。在CDM碳信贷领域发展较为成熟的除了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外,还有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碳信贷业务是一种新兴业务,包括JS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对于该业务的发展还抱有保守和谨慎态度,信贷融资类业务对于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考验是十分严谨的,如果因为风险因素考虑不到位而造成资产的不良,对于银行来说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其次,目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发展尚不健全,许多基于碳交易的业务在没有受到市场保护的前提下无法正常展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最后,相关绿色金融、碳金融以及碳信贷业务的人才缺乏也严重制约了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
基于上述原因,JS银行在增强碳信贷业务创新能力时,可以参考商业银行在寻求业务创新过程中探索出的方法,例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涉足国外碳交易市场业务,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交流,有助于激发自身创新意识,积累业务经验,培养建设人才队伍,创新业务发展模式与发展格局。
国内外碳信贷业务发展经验与借鉴
(一)国外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
国外碳信贷业务发展起步较早且发展迅速,如今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业务体系。对于国外商业银行来说,早期的碳信贷业务是指对于绿色环保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对于“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贷款进行条件限制或者提高其贷款利率。上世纪70年代,西德的法兰克福艾科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环境银行,这是最早的碳信贷业务的起源,主要业务是向重视环境保护或社会福利事业的企业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赤道原则。赤道原则的诞生,无论是对世界环境保护还是国际经济发展都起到了正面作用。它指导金融机构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应当充分利用金融杠杆,综合评估该项目未来对于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今天,赤道原则成为了国际项目融资的新标准,目前已有包括荷兰银行、美国银行、渣打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在内的六十多家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这些银行统称为赤道银行。
1、美国银行碳信贷业务
3年美国花旗银行宣布成为赤道银行,在遵守赤道原则之后,花旗银行首先将重点集中在严格的审批制度方面,建立严谨的内部审计制度来规范碳信贷业务的审批,年研发出PSR(Pressure-State-Response)体系,该体系设置梯形审核模型,设置业务经理和内控经理两个角色,业务经理负责顾客信息的收集和公司收益性的分析和说明,而内控经理与业务进行隔离,主要负责顾客的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在客户层面,花旗银行按照规模大小将客户分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按照融资需求把小型企业的融资业务方面分为日常资金需求、企业现金流管理、业务增长融资需要、业务全球化和企业业务与个人业务结合五个方面。花旗银行成立商业银行部,对于中型企业配备专业人才队伍来负责碳信贷业务和服务。花旗银行十分注重贷前客户真实性审查、贷中资金流向监管与风险防控、以及贷后客户关系维护,期望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截至年,花旗银行绿色信贷产品数量27种,主要包括清洁能源车辆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以及房屋净值贷款。
2、英国银行碳信贷业务
英国汇丰银行于3年采用赤道原则,开始了第一家碳中性银行、汇丰银行气候合作伙伴关系以及碳足迹管理计划。汇丰银行积极参加了环境低碳管理活动和环境保护课程,向社会普及低碳环保知识,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内部控制方面,汇丰银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两个特征,通过风险计算器(riskCalculator,RC)进行风险的识别与计量,另外,汇丰银行审计部门地位较高,可以直接向管理层或董事长进行报告,且公司管理层对于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极为重视,如果业务部门意见与审计部门意见发生冲突,审计部门有权决定不采纳业务部门意见。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汇丰银行根据碳信贷项目特点将其划分为九个层次,分别采用要素分析法、财务比率综合法、信用集中风险评估系统法和多变量信用风险判别模型法四种方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在风险管理方面,汇丰银行结合自身碳信贷业务发展现状建立了ES风险管理框架,首先会对潜在的ES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收集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口碑、发展前景等信息展开调查,对公司的ES风险进行风险测评并进行分类归档,然后针对现有的ES风险制定缓解风险并做出决策,最后对达成的方案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评价。在目标客户方面,汇丰银行目标投资行业多为制造行业、贸易行业、或者外商独资类型企业,主要融资类型有贸易融资、保函和流动资金融资。汇丰银行拥有多种类型的碳信贷产品,比如有以家庭能源评估结果为标准的生态家庭贷款、针对节能类商业建筑开发者的绿色节能建筑贷款以及低碳信用卡类产品。
英国的另一家大型银行渣打银行也是较早坚持低碳理念的银行之一,它十分注重贷款企业潜在的环境风险,并利用贷款影响企业的投资领域。渣打银行制定了独特的ES风险管理流程确保自身碳信贷业务的开展,在初识客户筛选时调查客户潜在的ES风险,在贷款申请时对于客户环境与社会风险绩效做出评估,成立可持续金融团队对于客户贷款申请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直到放款,在贷后进行实时检测并出具报告。在业务审批方面,渣打银行采用独有的业务计分卡系统,对中小企业业务的风险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价。渣打银行在新兴行业的业务类型十分丰富,主要分为商业扩张融资、业务维持融资、营运资本管理和投资咨询四部分。在中国,渣打银行将中小企业业务归于个人业务,并成立了专门服务团队,不仅对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业务,还提供一站式金融产品和服务。
3、德国银行碳信贷业务
在德国,赤道原则是所有银行共同遵守的准则,对于低碳环保企业提供更低利率的贷款业务,例如德意志银行就对德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德意志银行十分重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并制定了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决策到贷后风险检测的流程框架,适用其全球业务。值得一提的是,德意志银行的碳信贷业务归属于个人业务条线,业务负责部门相当于国内的个人客户部,个人客户部主要负责的是存款业务、贷款融资业务、收单支付业务等。德意志银行提供碳信贷业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客户,主要为绿色能源投资项目提供商业信用、商业贷款或者其他优惠政策。
当然,伴随全球低碳经济高速发展,一些基础性的碳金融产品,例如碳基金、碳保险、碳信贷等业务发展以及趋于稳定。国际成熟的碳交易市场交易量逐年递增,使得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开展碳金融业务。近年来又创新出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碳结构性产品等金融衍生品。目前环境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国际问题,各国民众对于环境污染的危害和严重性普遍达成共识,使得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习惯也在发生变化。对于投资者来说,环保意识的增强也意味着投资偏好开始产生变化,引导资金在低碳领域内循环,促进低碳经济不断发展。
(二)国内银行碳信贷业务发展
1、兴业银行碳信贷业务
8年,兴业银行率领国内商业银行开始采纳赤道原则,是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为我国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开辟了先河。经过10多年的开发和革新,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事业覆盖了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大气治理、新能源、绿色运输、绿色建筑等主要领域,创造了革新性的“绿票通”、“绿创贷”、“环保贷”、“节水贷”等绿色金融商品。到年底,兴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为.6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亿元,绿色金融客户户,比上一年度增加户,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与绿色金融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累计分配了.9亿元绿色信贷。兴业银行自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以来,积极探索国外先进的绿色发展模式,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行业内部现状,开辟出适合自己企业运营的绿色金融发展理念。积极了解国际赤道原则并率先加入赤道银行序列。加入赤道银行后,兴业银行发布了一系列适用于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效果评估和优化调整,为了向全行员工推广普及赤道原则,兴业银行采用培训、专栏等方式加强员工思想,提高行内赤道原则认知度。从兴业银行领导层和决策层面都十分重视,将绿色发展作为战略发展方向,打造绿色金融特色品牌。
在业务层面,兴业银行不断创新,打造出一系列有效推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全面覆盖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并设立严格的信贷审批制度,严格把控信贷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兴业银行主要碳信贷产品有:(1)碳资产质押融资: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以自身可交易的碳资产做为担保物;(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一些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节能服务为主,这些公司在进行融资时可以以自己未来的收益或签订的节能项目合同做担保,以此来申请贷款;(3)合同环境服务融资:以经营环境服务的企业在申请贷款时,以其受到的政府采购费用作为还款来源,并以运营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担保;(4)排污权抵押融资:一些中小型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防污排污,他们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将自己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或者先申请专项融资金额,将申请的金额用于购买排污权,再将排污权做抵押物申请贷款。
2、浦发银行碳信贷业务
浦发银行自8年起每年例行发布的《信贷投向政策指引》中有一项固定的内容就是坚持优先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逐步实施“两高一剩”行业的贷款退出。9年与法国开发署合作办理绿色中间信贷首单,年完成首单正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融资项目和首单排污权抵押贷款;年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推出国内首个建筑节能融资产品;年发行国内首单碳债券;年,在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簿系统上线后,完成第一笔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融资业务;年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再次完成第一个国内用于推进PPP垃圾发电项目的绿色信用贷款。
浦发银行始终走在国际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的前沿,为我国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战略上高度重视
浦发银行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业务,除制定专门的《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外,还设置了绿色金融业务部门,负责与绿色金融产品相关的设计和方案制定,这些都为浦发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和内部制度保障,同时有效的将绿色低碳项目资金需求大、项目周期长和盈利能力不确定等风险降低,提高其对绿色低碳项目的参与积极性。
(2)产品上打造特色
浦发银行绿色金融产品种类繁多,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以“五大板块”和“十大创新产品”为基本业务框架核心,逐渐形成具有本行特色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推出有针对性的产品链。在我国绿色信贷发展初期,浦发银行就率先打破传统的基于绿色项目的绿色信贷模式,在碳金融市场和排污权市场进行初探,开发出创新的绿色信贷产品。
(3)战术上勇于创新
浦发银行用于把握政策红利,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