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近日,多单位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两市场投资者无需双边开户和改变习惯,即可实现“一点接入”,高效便捷地参与对方市场的债券现券认购及交易。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地实施,对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意义重大。
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债券市场是国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存量规模已突破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支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交易场所与监管长期以来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割,既有银行间市场,又有交易所市场、柜台市场,登记托管机构、发行及交易券种也各有不同,造成资金、投资者流动不充分,在监管上也是“九龙治水”。
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有效发现价格,分割的市场不利债券价格信号传递和资金等要素流动,也影响了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债券市场要在做大基础上进一步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破分割局面势在必行,需要实现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债券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也就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的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互联互通的实现,需要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两市场基础设施机构的密切配合。此次各机构联合发布业务办法,实现“一点接入”,构建了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框架。
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破跨市场交易的藩篱,让市场运行畅通,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节约投资者跨市场交易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市场活跃度,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债券市场经络“畅通”,能更好发挥债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也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值得强调的是,债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风险防范须臾不可放松。互联互通应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强系统建设,强化风险控制,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市场行为监测,强化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目前发布的暂行办法主要是原则性规定,还需要细化相关规则。同时,监管机构间应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合作协调,共同对通过互联互通开展的债券发行、登记、交易、托管、清算、结算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确保互联互通安全运行。
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任重道远,在推动评级业务资质互认、统一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制度、信息披露规则,加大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力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实施到位。互联互通时代的到来,债券市场驶上更宽广的发展道路,有望不断做大做强,也将更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