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称,为落实监管防范风险,加强对债券交易人员的管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募和资管业务参与债券交易,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要求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示债券交易人员相关信息。包括公示人员范围、公示信息、公示机制等。
公示公示人员范围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募和资管业务的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助理、其他具有投资决策权限的人员、交易执行人员、债券交易核对专岗。
公示信息总体分为两类:(1)人员基本信息;(2)离职人员信息。
公示机制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在公司网站的信息公示,同时各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公示信息。有人员离职的,应当在其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