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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2 22:16: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辛继召深圳报道5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制定出台《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14条细化措施。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年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不低于年全年增量的要求,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力争实现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亿的目标。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三年行动”,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首贷户占比,力争年深圳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突破0户。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大力推广线上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积极稳定负债成本,引导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年较年稳中有降。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主动服务,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减免罚息。


  此外,各金融机构按照年全年制造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年全年增量、制造业贷款余额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较年末进一步提高的要求,持续加大对制造业核心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信贷投放力度。在合理把握风险的前提下,研究通过中长期贷款支持制造业企业升级改造和研发投入,减少企业倒贷续贷压力,进一步提高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制造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通知》明确,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居民购房信贷需求,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个人、新市民群体等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对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强化新市民创业就业金融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市民和新市民就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主动与新市民较为集中的高新产业园区、创新中心、工业园区和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对接,为新市民提供专业多元的金融服务。


  在深圳人民银行指导下,深圳金融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困难行业和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一是持续做好服务业企业和保通保畅的金融支持工作。深圳人民银行会同市商务局、市文体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餐饮业、零售业、交通运输、文体旅游等行业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并向金融机构推送,积极开展融资对接工作。年1-4月,运用支小再贷款工具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其中7.52亿元信贷资金投向服务业企业;运用再贴现工具支持银行为服务业企业办理票据贴现44.08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与顺丰航空、深圳航空两家头部民航企业进行对接,年内累计授信金额超过31亿元。支持深圳市6家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9只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亿元。


  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首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向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资金1.02亿元。持续开展“深入社区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截至年4月末对接企业超过20万家,8.2万家企业获得授信。深入开展“首贷户培育专项行动”,年一季度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约户。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费让利力度。年9月30日至年3月31日,深圳辖内金融机构累计为.61万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40万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减费让利27.67亿元。


  下一步,深圳人民银行将指导金融机构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开展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银企对接活动。跟踪监测金融机构对于23条政策举措和深圳14条细化措施落实效果,及时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全力以赴助力深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夺取“双胜利”。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14条举措


  (一)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支持深圳经济稳增长。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的要求,应对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早行动,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大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二)强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各金融机构按照年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不低于年全年增量的要求,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力争实现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亿的目标。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三年行动”,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首贷户占比,力争年深圳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突破0户。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大力推广线上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积极稳定负债成本,引导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年较年稳中有降。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主动服务,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减免罚息。


  (三)助力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渡过难关。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重点企业清单的对接支持力度,快速响应、特事特办,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企业,围绕餐饮保供企业、全国或全省“首店”知名餐饮企业、“老字号(非遗)美食街区”等消费新场景新业态企业、应急保供零售业企业、演艺演出和旅行社,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展期续贷、减费让利的支持力度。


  (四)做好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鼓励各银行开辟运输物流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加大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重点企业清单以及承担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的融资对接支持力度,主动对接物流运输企业、仓储企业、个体运输者、巡游出租车、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应贷尽贷、早贷快贷。推广动产抵押融资,创新符合运输行业特点的动产融资产品。


  (五)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力度。各金融机构按照年全年制造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年全年增量、制造业贷款余额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较年末进一步提高的要求,持续加大对制造业核心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信贷投放力度。在合理把握风险的前提下,研究通过中长期贷款支持制造业企业升级改造和研发投入,减少企业倒贷续贷压力,进一步提高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制造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六)持续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引导信贷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倾斜,围绕深圳“20+8”产业集群,重点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攻关企业和基础研发企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21家全国性银行在深分支机构要充分用好人民银行新创设的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加强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的融资对接,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七)支持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居民购房信贷需求,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八)加大重点领域债券融资对接力度。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服务业、民航等发债企业,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提高融资效率。加大对辖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服务力度,建立对接清单和台账,持续助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用好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九)优化金融服务支持释放消费潜力。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上,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消费产品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发展线上消费、航旅消费等消费金融业务。主动对接深圳“圳帮扶”平台,通过手机银行APP等线上商城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支持深圳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探索推出文化信贷等文化金融产品赋能文化消费领域创新。鼓励数字人民币业务试点机构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提升数字人民币在更多消费场景的创新应用。


  (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个人、新市民群体等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对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强化新市民创业就业金融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市民和新市民就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主动与新市民较为集中的高新产业园区、创新中心、工业园区和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对接,为新市民提供专业多元的金融服务。


  (十一)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扩大深圳地区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鼓励银行在强化客户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将更多“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重点支持优质的专精特新企业和中小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外综服、市场采购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对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审核电子单证,提供在线化、无纸化的跨境结算服务。


  (十二)便利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支持非金融企业开展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便利跨国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简化外债账户管理,非金融企业在银行办理外债业务时,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线上化、无纸化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以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大幅降低市场主体“脚底成本”。鼓励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


  (十三)优化流程和服务,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大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覆盖面,力争试点企业数量较年初增长10%,便利化业务占比达到20%。鼓励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动科创等重点企业以及大宗商品贸易、跨境电商等重点领域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十四)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加强联动,通过增信支持、专项担保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汇率避险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产品种类,提升汇率避险服务能力,降低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助力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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