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古代罗马帝国时期,就产生了票据的雏形,当时人们以“自笔证书”的形式作为债权证书,以获得付款。直到12世纪意大利兑换商发行“兑换证书”并向商人签发,商人凭此证书请求支付款,被认为是最早的票据起源。
商业活动的崛起使各地的贸易连接更加紧密,早期的付款委托证书也逐渐独立发生付款证书的效力,在19世纪中叶被各国采用,后续日渐脱胎而形成汇票,而现代的票据制度,则形成于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走向发达之后。
我国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到各个方面,票据才逐渐开始大规模使用。目前我国使用的《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两项法规,其中规定的票据基本上与国际通行的票据一致,即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到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比如债券、股票、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很多人分不清楚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实它们和纸质的银票、商票区别是一样的。前者由出票人与银行签发,到期后由银行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除非银行倒闭,否则没有什么风险;后者则是由出票企业签发、由出票企业支付,风险相对大些。
票据有自己的一套系统,其实就是经过央行批准的一个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它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来提供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服务,以及纸质商票登记、查询和商票公开报价服务。
这个系统在年10月上线运行,在近几年国家一些列政策指导下,目前的电子票据业务在整个票据市场占比已超过80%。
当下市场上所出现的单张票据金额,最多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付款期限最长也不超过1年,在流转过程中,不同的交易行为都会以背书的形式在票据背面记载。
例如,发生背书转让行为时,会留下转让背书;发生贴现行为时,会留下贴现背书等。内容包含交易类型、交易对手方名称、转让标记及交易日期。
与传统的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更具有优势性。
首先,电子票据的交易效率更高,要素记载全部电子化处理,通过银行的系统渠道进行流通,足不出户就可交易,回款速度也比一般纸票快,且安全性更高。
其次,电子票据的运作成本更低,不用承担纸票的邮递、查票等费用,节省传递成本、查询成本和在途资金成本。
再者,电票一切活动均在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记载生成,而ECDS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性金融业务运行系统,该系统具备金融级的系统安全及信息灾备保障,彻底杜绝了克隆票和假票,杜绝了纸票流通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电子票据的推广有助于全国统一票据市场的形成,促进金融市场的连通和发展,降低市场融资成本。当然,相对来说纸票付款有其唯一的灵活性,而电票流通必须要先开通相应的电票系统,但对比来说,电票的优势更加明显。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通过票据承兑和贴现加快资金周转,调整资产结构的需求日益迫切,相关票据法规也会逐步完善,产品创新也会层出不穷。对于对票据理财有需求的人群而言,市场前景还是十分广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