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付费栏目《见闻主编精选》。
CDR是什么?
CDR英文全称是ChineseDepositoryReceipt,即中国存托凭证。CDR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的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境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作为金融衍生品的存托凭证历史悠久,指的是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年,美国人J.P摩根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
简单来说,所谓存托凭证就是某一公司为了使其股票能在上市地之外的地区流动,就将其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是银行,也被称作保管银行或者受托银行)进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上市地之外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上市地之外的证券交易所或者柜台进行交易。
存托凭证有哪些种类?
按照发行或交易地点的不同,存托凭证有不同的名称,如美国存托凭证(ADR)、欧洲存托凭证(EDR)、全球存托凭证(GDR)等。
CDR是个新概念吗?
不是,CDR的源流可以追溯到亚洲金融危机后。
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大量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亟需内地融资,香港特区政府在年5月最早提出CDR方案,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地。
当时香港提出从香港上市的红筹国企开始,让海外上市公司在内地股市发行存托凭证,希望能借此推动红筹股和H股的交易,带动整个香港股市。对CDR计划最为积极的首推香港的红筹股公司。红筹股公司的大部分资产在大陆,其发展需要新资金支持。然而,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红筹股公司的境外再融资能力受到限制。
但是此后CDR一直迟迟未能落地。
年6月,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指出央行将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即CDR)。近期我国监管层不断释放政策信号鼓励新经济企业上市,境外上市的独角兽企业有可能会通过CDR方式回归A股。
CDR的流动性如何?
借鉴ADR的经验,CDR的流动性将和普通股没有明显差异。
广发证券戴康指出,根据wind数据,美国ADR上市公司的日均换手率中位数与全部美股基本持平。
不过,由于DR市场规模小于普通股市场,因此购买DR的流动性会比普通股的流动性低一些。
如果CDR推出,会给A股带来什么影响?
广发证券戴康认为,如果CDR推出,将会给A股带来三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预计CDR推出在短期内会提高市场对成长股的风险偏好,短期利好成长股。
戴康认为,可以参考创业板推出时中小板的表现来判断CDR推出对成长股的影响。年10月30日创业板28家企业正式开市,中小板指在当月和下个月涨幅分别为8.03%和12.84%,相对上证综指取得了0.24%和6.18%的超额收益,创业板推出在短期内提高了市场对成长股的风险偏好,使得具有成长性的中小板相对大盘取得超额收益。
第二,在防风险大背景下预计CDR会在监管控制下小幅稳步推进,未来即使CDR推出也无需过度担忧其对股市资金分流的影响。
第三,以ADR为鉴,CDR的流动性与普通A股不会有明显差异,CDR将成为A股的有机组成部分。
推行CDR的困难有哪些?
目前推出CDR制度尚有一些挑战,市场普遍认为挑战主要集中在人民币无法自由兑换、监管分割以及管辖区法律适用问题三个方面。
首先,人民币目前尚无法自由兑换。
ADR的基础是ADR可以和基础股票随时互换互通。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能够自由兑换,导致CDR将无法与基础股票互通。换言之,海外证券市场同沪深证券市场相互分割,同种股票在境内外可能形成同股不同价的混乱局面,从而可能让CDR成为投机炒作的工具。因此,要想让CDR顺利落实,要么实现基础股票同CDR的完全转换,要么设计出一套既能实现监管目的又能实现基础股票与CDR自由转换的可行制度。
第二个问题是监管分割问题。
CDR推出后,BATJ等龙头中概股回归A股采取的是两地上市流通形势,因而异地监管、监管分割是监管层必须考虑的问题。
第三,监管分割也引发管辖区法律适用的问题。
一方面是基础股票在境外发行和流通,另一方面是CDR在内地市场发行和流通,由于内地同境外市场的法律规定有诸多差异,由此可能带来管辖权冲突,如果没有成熟的安排,CDR或许会出现执法和监管的真空地带。
为推行CDR,目前专家的建议有:
第一,额度范围内的自由兑换,类似港股通额度管理,资本闭环交易;第二,发行美元CDR,居民和企业以美元储蓄参与,机构投资者以QDII额度参与;第三,以固定规模发行不能互通的CDR,独立定价。
和借壳上市相比,CDR有何优势?
此前,百度、阿里、京东等都是以ADR的方式在美上市,按照此前的回归A股方式,就需要先进行私有化,即需要拆VIE构架(协议方式实现海外上市主体对境内经营主体的控制权),并由私有化财团从美元资金方手中买下上市主体的其余股权,一次实现退市,之后再在A股实现借壳上市。
但如果发行CDR的话,上市主体无需上述退市过程,也不受A股市场“同股同权”要求的约束。
CDR有何缺点?
首先,CDR发行成本较高。
相比于直接在国内市场发行新股,DR由存托机构发行,经由国际承销商团销至上市地之外的地区,成本较高。
第二,可能会引起股本膨胀的问题。
由于DR是权益证券,企业发行DR融资,视同至上市地之外发行新股,仍会存在股本膨胀问题。对企业来说,融资规模必须非常庞大,才符合经济效益,故中小规模企业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
第三,汇率风险。发行CDR,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
CDR准备情况如何?
虽然目前尚没有CDR相关制度的明确时间表,但是CDR可能在沪伦通项目中首次亮相。
据第一财经援引消息人士的话说,目前上交所内部有两个团队分别研究沪伦通DR模式和中概股回归DR模式,相比而言,目前沪伦通的准备工作相对更充分。
此前,伦敦证券交易所国际部总监,沪伦通项目英方负责人MartinaGarcia也曾表示,采取发行DR的方式是沪伦两家交易所共同提出的最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