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13日讯博雅生物(SZ:)发布公告称,4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号)。
公告披露,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委”)于年2月18日举行年第4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博雅生物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方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申请文件,并购重组委认为博雅生物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未充分披露业绩预测依据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博雅生物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博雅生物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