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到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家,新增首发募集和再融资资金超亿元,上市后备企业累计超家;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引领能力显著增强,研发投入、专利数等指标全国领先,新增千亿市值企业3-5家、百亿市值企业10-20家,新增上市公司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超50%。
深圳:将企业上市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事项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工作考核机制。构建各部门深度参与、市区协同联动的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区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职责和考核目标,推动完善企业上市发现机制、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将企业上市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区予以通报激励。
深圳: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风投创投机构给予资助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作用。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前海、河套等区域落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税收优惠*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风投创投机构给予资助,加快私募创投等机构集聚。支持大中型科技企业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基金),通过产业投资完善产业链布局,推动产业协同创新。重构*府引导基金体系,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群基金组建,聚焦“20+8”产业集群支持项目招引落地、市场主体培育。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使用境外资本参与优质企业培育。
深圳: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加强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来深交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股票增发、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产品,提供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有条件区对并购重组并落户我市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深圳:对上市公司实施的智能制造改造项目按企业技术改造*策予以重点资助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加快上市公司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上市公司运用5G、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研发设计、采购供应、仓储管理、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环节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全链条改造。加快建设“灯塔工厂”,对上市公司实施的智能制造改造项目,按企业技术改造*策予以重点资助。支持上市公司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能效提升、智慧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等项目,按*策给予重点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绿色制造、工业节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上市公司给予奖励。
深圳: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培育板”、“科创板”等特色板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积极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功能。支持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培育板”、“科创板”等特色板块,推进挂牌展示、股权托管、股改融资、规范培育等服务,依托北交所深圳服务基地,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综合培育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区域股权市场转新三板挂牌快速直通机制,按照转板挂牌企业数量给予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一定奖励。通过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可转债或增资扩股成功的挂牌企业,可按融资额的3%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的融资补助。
深圳将连续五年每年建设不少于两千万平米“工业上楼”空间
据深圳发布